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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支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盐城和我市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有关通知精神,现就元旦、春节期间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重申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强化学习教育,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
    各支部要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的十八大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新部署、新论断,学习中央和省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新举措和新要求,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廉洁从政从业和艰苦奋斗教育。要有针对性地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运用上廉政党课、寄廉政贺卡、发廉政短信等多种形式,结合年度总结、检查考核、述职述廉、勤廉测评等工作,以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问题为重点,提前打招呼、敲警钟,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风气,党员干部要以自身清正廉洁的形象,影响和带动广大干部职工自觉遵纪守法,廉洁从业,为卫生事业发展无私奉献。
    二、坚持从严要求,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坚持廉洁从政,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作风,坚决制止铺张浪费和奢侈享乐行为,过一个健康、文明、俭朴的节日。节日期间,各支部和党员干部要做到:(1)不准领导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和借机敛财,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一律不得参加非亲戚操办的婚丧喜庆活动,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并履行报告程序;(2)不准用公款大吃大喝、相互走访、宴请、送礼、旅游,不准用公款购买香烟、高档酒和礼品,不得参加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3)不准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4)不准利用节日之机跑官要官、买官卖官以及搞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5)不准公车私用,党员干部不得擅自驾驶公车;(6)不准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7)不准在工作日饮酒;(8)不准向基层支部和服务对象转嫁、摊派、报销各种费用;(9)不准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及实物;(10)不准违反规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和各类节日庆典活动。要大力精简各种茶话会、联欢会,本着节约、简朴的原则安排好节日期间各项活动,削减一切不必要的开支。要自觉遵守政治纪律,维护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领导干部不但要严以律己,还要从严要求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三、切实改进作风,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后,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立即作出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省委制定出台“十项规定”,盐城市委专门下发通知要求迅速抓好贯彻落实。市卫生局近期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系统作风建设的八项规定》。党员干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决策部署上来,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带头执行中央、省、盐城和我市关于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的各项规定要求。各支部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改进作风,不断优化服务。要全力做好节日期间医疗救治工作,为病患者开通急诊绿色通道,对各类病人提供及时、有效的医疗服务。各支部要在院内或相关媒体提前公示元旦、春节期间门急诊排班情况和值班电话,合理调配门诊和病区服务力量,确保人员在岗在位;广大医护人员要严格遵守《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坚持廉洁行医,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医疗服务。各支部节前要开展卫生下基层服务,组织医疗专家送医下乡、下社区、下企业;深入开展各种形式的扶贫济困活动,帮助社会弱势群体解决实际问题;高度重视节日期间信访工作,及时化解各种矛盾纠纷,切实维护医院和社会和谐稳定。
    四、加强监督检查,严肃处理各种违规违纪行为
    各支部要认真贯彻落实本通知精神,抓好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检查党员干部和医卫人员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和医德医风要求的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迅速加以整改。领导干部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职责,坚持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带好自己的团队,医院适时开展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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